以理服人案和解 双方皆服送锦旗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9-07-07 浏览次数:680
本网盐城讯:近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讲法说理,和解执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方心服口服送来锦旗赞扬承办法官的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作风。
2004年法院受理的王某申请执行吴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吴某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判有期徒刑及附带民事赔偿八万元,巨额的赔偿义务使吴某这个比较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无力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该院执行法官接案后,及时与王某联系了解案情,获取执行线索,确定解决方案,而且多次前往狱中与吴某谈话,寻找执行突破口,并通过探望聊天方式使其感受到人们的关怀,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为以后顺利执行做好准备。
在吴某刑满释放后,王某要求一次性给付。承办法官得知吴某没有正式工作,正在吃“低保户”,难以履行义务。为保障王某的合法权益,尽力减轻吴某负担,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去王某家中做思想工作使其换位思考,以取得他人理解,实事求是地考虑申请人的困境,缓和双方紧张关系。
承办法官灌输法理,说明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讲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增强其法律意识,又从道理上陈述此次事故给王某带来伤害该承担的责任,敦促其尽快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促使双方来到法院进行面谈,经过聊天,讲法说理,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同意分期履行。
案件执行后,申请人王某,被执行人吴某因被执行法官的关怀,为民服务的精神,讲法说理的作风所感动,特地送来书写着“公正执行以理服人,人民法官和谐执法”的锦旗,连续说到:“胜败皆服称赞宋鱼水,执行心服都说大丰执行法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