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一些大事往往都是由局部的细微偏差最终导致全局的崩溃。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关注细节,我们的审判工作也毫不例外,细节决定成败。

今天,法院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现在有一些案件存在问题,或者是当事人对案件有意见,是因为极少数法官在司法行为的细节上存在问题。例如有的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不够真诚和耐心,给当事人一种冷淡和尖刻的感觉;有的法官不注意言行举止,在行使释明权中引喻失义,误导了案件当事人;有的法官不遵守司法礼仪,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办事,随意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在很多人看来,这些类问题都属小节,只要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错,大可不必深究,然而这些简单的细节却关系到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和对法官的信任,更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即使这些细节性问题没有发展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也会让一些当事人难以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引发涉法上访。

社会学界的“蝴蝶效应”理论,说明事物发展的结果,对初始条件具有极为敏感的依赖性,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将会引起结果的极大差异。在审判工作中,一个不良的微小司法行为,如果不及时地加以引导、调节,就可能给审判工作带来“龙卷风”般的影响。因此,要保证案件质量,不仅要求法官正确适用法律,严格遵守司法程序,更要求法官注重司法行为中的每个细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积极推动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法院要结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大处着眼提出工作思路、制定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更应从小处入手,对法官行为的细节加以规范、引导和监督,从而使每个法官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和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以文明、公正的司法行为,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