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如何健全完善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在基层法院长期从事涉诉信访管理的工作人员,立足于涉诉基层信访工作实际,就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长效开展谈几点思考。

  

——建立组织机构,规范信访流程管理。针对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的专业性、长期性和重要性问题,基层法院应专门成立涉诉信访领导小组,并下设信访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广、说理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充实到信访办公室专职信访接待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的统一入口、分类管理、协调联络和督促回访,并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将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反映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等问题的,直接转纪检组监察室处理;二是属于上级领导批件或相关职能领导机关监督的案件,转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按照督办程序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其余信访件由信访办公室按照办理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办理。此外,信访办公室还负责为群众导诉、释疑、解惑以及对新类型信访问题、疑难信访问题进行分析调研。确保涉诉来信来访登记、梳理、处置有序合理、办理及时、运行规范。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访工作标准。为了使涉诉信访工作更具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真正以人民群众的信访来促进和达到人民法院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纠正、自我提高的目标,要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已制定的《信访接待规则》、《信访应急预案》、《信访工作人员职责》、《涉诉上访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完善信访预警、流程管理、定期答复、横向协调、处理缠访预案、涉诉信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日登记”、“月报表”、“季度分析”等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专兼职人员在涉诉信访工作各个环节中的受理、审查、分流、督办、答复等职责,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代表委员联络制度》等制度,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来监督涉诉信访工作,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始终置于领导机关、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的视野之下,确保涉诉信访工作更加流畅、迅捷、透明、公正有效。

 

——加强协调协作,规范信访联席机制。在涉诉信访处理具体工作中,应注重协调联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同上级法院沟通、协调、衔接工作中,应从上级法院的通报的各种文件中把握信访信息,要沟通及时、协调一致、衔接顺畅;在同县委政法委、信访办及信访联席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络中,逐步规范工作请示、协调协助、联合防范、合力处置等工作,要坚持工作不推、问题不瞒、请示到位、临阵不乱、处置有序。特别是在处理涉诉缠访或历史遗留信访事件时,更要注重利用相关部门的力量,合理处置、及时化解,确保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开展专项活动,解决信访稳控难题。要根据本院信访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聚力攻坚涉诉信访稳控难题,破解信访渠道不畅和“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一要充实“信访窗口”工作力量,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强化导诉释疑工作,让群众咨询更方便、申诉更快捷、信访更明了。二要充分利用“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对近年来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的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企业改制、房屋拆迁等上访情况突出、群发性较大、稳控工作难做的案件进行逐个梳理、细密排查和防范处理,以确保稳控效果。三要切实落实好“一案一册”措施。就是“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处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一个处置方案、一本处置台帐”的处置机制。责任人或责任领导,要定期上报信访对象的稳控和处置情况,特别是重要重大活动期间要适时上报,切实做到稳的住、控的好,以保证稳控对象不失控、不信访、不上访。

 

当然,抓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抓细抓快抓好每一件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应该看到,要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涉诉信访问题,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廉洁、公正、高效执法,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