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啃老” 父母赶小夫妻出门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734
本网南京讯:婚后不工作,不愿意生孩子,吃住全靠父母,一对“80后”小夫妻因此被父母打官司赶出家门。近日,南京玄武区法院审结此案。
今年27岁的
去年初,
不上班,有房住,还有钱花,这对夫妻玩得很开心。虽然双方父母多次提醒他们“还是要找个班上上”,但他们就是不听,没钱就跟父母要,不给就闹“别扭”。后来,父母要他们早点生个孩子,他们更是不听,“生孩子多烦呀,上学、读书、结婚都要管。我们要是到老没人管了,就去养老院。”
要求上班不成,要求生孩子又没成,双方父母都生气了。“太没责任心了。把他们赶出去,停了他们零花钱,看他们还怎么潇洒。”双方家长取得一致意见后,开始赶他们出门。但这对夫妻就是赖着不走,并与父母吵,多次惊动当地居委会出面调解。
不久前,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套房屋的所有人属于原告,他们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原被告虽然是父母子女关系,但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已因生活理念、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给原告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原告要求两名被告立即从自己所有的住房内搬出的诉讼请求合法有理,法院应当支持。
由
拿到判决书后,
玄武区法院副院长张?S??
“啃老”涉嫌侵犯父母财产权
“这对小夫妻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啃老’。”玄武区法院副院长张?S说,结合近年来的案件审理发现,“啃老”的类型主要有:就业后仍在吃住等方面依赖老人;下岗或没找到工作、无收入的年轻子女靠父母养活等。
张?S说,一些“啃老”者不但从经济上“啃老”,还从精神上“啃老”,找不到工作或在单位工作不顺心,都要找父母解决,甚至发泄不满情绪。这种对老人精神上的“啃噬”,实际上是孩子缺少自立自强意识的表现,更让老人伤心。
张?S认为,某种程度上,父母的溺爱纵容了有“啃老”倾向的孩子。发生纠纷后,父母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放弃了法律解决的方式,才使得“啃老”之风日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如果要强行住父母房,吃父母饭,拿父母钱,他们的行为就已经涉嫌侵犯父母的财产权。”张?S说,遇到这种情况,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无条件搬出去,或拒绝为他们提供饮食和金钱,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