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睢宁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采取六项实实在在的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深得群众称赞。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该院根据社会矛盾纠纷不同时期所出现不同特点,适时开通针对方便特殊群体诉讼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如农民工讨薪、消费者维权和劳动者保护等案件材料,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及时登记、编号和电脑随机分配承办人。

二是主动“上门立案”。该院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根据其预约,立案庭法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或根据双方当事人要求,上门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三是积极“司法救助”。该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对老弱病残、低保失业人员以及确无生活来源的群众,采取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等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是增加“服务设施”。该院在办案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在立案大厅和审判场所添置椅、凳,腾出专门的场所供当事人在涉诉期间临时休息,放置必要的笔墨纸张、饮水机,摆放和张贴专门的法制宣传材料,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老花眼镜等服务设施。

五是强化“法律释明”。该院在信访接待室成立法律咨询处,负责接待群众诉前法律咨询;立案庭在明显位置张贴立案方面法律规定和案件监督告知书,同时对不予立案的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审判阶段全程释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执行阶段实行申请执行风险和拒执法律后果告知。

五是加强“巡回审判”。该院注重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以邻里纠纷、赡养纠纷以及老弱病残当事人为主要对象,以社区、街道等人员聚居区为主要阵地,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近期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每个机关业务庭案件巡回审判率不低于15%,派出法庭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