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行骗屡被判刑 假冒民警又进牢房
作者:吴春燕 徐静 发布时间:2009-06-05 浏览次数:699
本网无锡讯:无业游民房某在骗术上可谓屡败屡战,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从1997年至2008年期间,因行使骗术而犯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先后两次被法院判处刑罚。去年年底刚刚刑满释放,可房某丝毫没有吸取教训,继续着他的“老本行”,还变本加厉冒充起了人民警察。日前,房某被宜兴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外,房某还于2008年初和2009年1月中旬,分别在丁蜀镇的一家经营浴室店里和一家陶器店里,用同样的手法,谎称自己是派出所民警而骗得他人信任,后以“借钱”或“急需用钱”的名义,从孙某、邵某处共骗得人民币7000元。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房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利用他人对人民警察的信任骗取钱财,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房某实际骗得人民币9000元,情节严重,且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