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司法关怀农民工
作者: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次数:468
本网南京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南京浦口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理念,情注农民工弱势群体,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上加大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热线”,实行远程立案、巡回立案、登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努力实现立案从简、审理从快、执行从速,使农民工感受到法院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
二是对农民工案件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建立了由法官调解、法院或当事人委托调解、庭外双方自行和解以及调解协议确认等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实现了调解全程化。
三是与有关部门建立多元化的联合机制。如该院对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一律制定执行处置预案,在24小时内送达执行通知书,在48小时内采取搜、查、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并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拒执罪”的适用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给予制裁。对涉及农民工急需的生活、生产、治疗费用,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对于查封、扣押的财产及时进行评估、拍卖、变现资金,实行随执随发,在一至三个工作日内兑付给农民工,确保执行从速。
四是在农民工案件审、执结后,对当事人或其村委会、乡镇政府进行回访,广泛征求意见,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聘请了25名人大、妇联、村委、企业等有关单位人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积极向他们征求对农民工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以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
五是建立了舆论宣传机制,在帮助农民工追要欠薪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了维权专栏,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恶意拖欠或压低工资、拒不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引导全社会尊重、善待农民工,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