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三个转变”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阚春波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9-05-31 浏览次数:340
本网淮安讯: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金湖法院迅速召开各种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公丕祥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审判管理工作的新动向、新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三个转变”进一步改进审判管理工作,力求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由强调质效指标向注重效果指标转变。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正确处理好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案件的效果指标,强化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在及时公正审结案件的同时,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全力压降涉诉信访数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息事宁人”的司法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由事后评查向全程监督转变。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根据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结案归档、质量评查、考核奖惩、评估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点,制定了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办法,实施案件审理全程监督,重点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和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质量监督力度,严格审判责任查究,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监督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由集约管理向全员管理转变。改变以往审委会、审管办集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包括院长、庭长、合议庭、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主体在内的审判责任体系。
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五个专业咨询研讨小组,对全院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发改案件和社会影响案件进行研讨,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