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野狗咬人 物业公司责任难逃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5-27 浏览次数:540
本网镇江讯:在小区内被狗咬伤,狗主人身份难证实,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狗咬人案件,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受害人4340元。
审理中,承办法官调取了公安的笔录,认为陈某的前后证言存在矛盾,不能证明肇事狗是顾某所饲养。物业公司应为小区业主提供基本安全服务,刘某在小区内被咬伤,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能,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本网镇江讯:在小区内被狗咬伤,狗主人身份难证实,物业公司被判承担责任。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狗咬人案件,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受害人4340元。
审理中,承办法官调取了公安的笔录,认为陈某的前后证言存在矛盾,不能证明肇事狗是顾某所饲养。物业公司应为小区业主提供基本安全服务,刘某在小区内被咬伤,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能,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