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结怨仇 敲诈勒索被判刑
作者:袁国芳 庄莉 发布时间:2009-05-05 浏览次数:745
本网无锡讯:开网吧寻求保护,谁料想“引狼入室”,昔日“老乡”索要保护费。两方互不相让,聚众斗殴,最后双双入狱。“老乡”出狱后念念不忘“复仇”,以索要赔偿为由,逼迫被害人交出5万元保护费。日前,无锡北塘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罪,“老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刘某与季某本是来锡打工的老乡,刘某在新区开了一家黑网吧,害怕有人捣乱,便寻求社会混混季某的保护,季某认为刘某应当给付相应的保护费,但刘某拒绝支付,于是两人各自纠集人马约在老家开片斗殴,结果双双入狱。2008年5月,刑满释放的季某回锡后,念念不忘旧恨,纠集一帮兄弟找到刘某就是一顿痛打,逼迫刘某拿出5万元了结怨仇。后刘某迟迟未兑现,人也不知了去向。季某万分恼火,决定采取强硬措施。
法院审理认为,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殴打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