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据不完全统计,自执行机构成立以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共有中止、和解等未完全执结的案件2000余件,近年来,在确保新收案件执行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该院主动对历年积案进行筛查、清理。近三年已累计清理执行积案906件。其中2006年清理积案355件、2007年清理204件、2008年清理211件。2009年,该院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清理执行积案”的战果,除了顺利完成最高院纳入清理执行的75件积案件外,又乘胜追击执结了61件“复执字”的案件,仅五名一线执行员,在清理积案工作的同时,仍创造了执行新收案件400余件的成绩,新案与积案的齐头并举,有效地遏制了“前清后积”现象的发生。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十分重视新收案件工作与清理积案工作之间的协调,对“清积”启动程序采取当事人恢复申请与法院主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积案线索,法院即及时主动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该院的这一做法使大批陈年“呆案”、“滞案”得以盘活并顺利执结,赢得了案件当事人的感叹和赞誉,做到了新案工作与积案工作的统筹兼顾,使执行工作以科学发展的方式实现了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