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水法官三赴常州 洛阳公司终要回巨款
作者:李侠 邓光扬 发布时间:2009-04-27 浏览次数:778
本网南京讯:南京市溧水法院干警经过近半年多的审理、调解、执行,帮助河南洛阳一家公司如愿顺利近3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
去年11月20日,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这家运输公司和江苏省常州市某运输站,经溧水法院审理后并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履行期届满后,运输站拒不按约履行赔偿义务,运输公司只好申请溧水法院强制执行。今年3月2日,执行法官向常州这家运输站发出执行通知,敦促其向对方支付赔偿款。可是,运输站负责人李某假称正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手头暂时无钱支付。于是,执行法官赶赴常州核查情况,从这家运输站账户发现新进一笔25万余元款项,但此李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怎么也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在此情形下,溧水法院向这家运输站发出强制执行裁定书,限令其在3日之内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赔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