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要突出“中国特色”
作者:转载《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09-04-22 浏览次数:402
本报徐州
景汉朝同时 强调,司法改革要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原则,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研讨会上午在此间召开。景汉朝在会上发言表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既关系到国家司法职权的科学分工问题,也关系到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对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关系重大。”
景汉朝指出,当前的司法改革要以中央确定的改革《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改革《纲要》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明确改革的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在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最高法院的统一要求下,因地制宜,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在此次年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和法官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主题,对“完善人民法院内部各部门和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工作机制”、“执行权运行机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构造”等15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记者 袁祥)
200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