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随着书记员一声口令,在场的500多名学生应声而起。“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330日下午,太仓法院在市新区中学阶梯教室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这次庭审进校园,也正式拉开了由法院牵头、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法为成长护航”系列活动的序幕。

 

阶梯教室变成了审判台,身穿法袍的法官在庭上严肃地审理着案件,500多名学生在台下听得聚精会神,其余的师生均通过电视视频同步观看庭审。全校近2000名师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质证,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指控被告人汤某伙同唐某(已判刑),于2009119日夜,携带水果刀至太仓市城厢镇某小区超市,采用抓头、刀架颈部进行威胁等手段,劫得店主王某人民币300元和东渡牌香烟2条,物品价值人民币100元。通过法庭审理,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当庭宣判:被告人汤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还针对中学生如何防范抢劫等侵害,以及一旦遭遇侵害应该向公安机关提供哪些有助于破案的信息,与师生们进行了交流。

 

参加旁听的学生们都认为,这样的宣传教育形式更直观、更生动,不仅了解了神秘的法庭审理过程,更学会了预防外来侵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方法。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也感慨地说,一次旁听庭审胜过上百次的说教!

 

庭审进校园是“法为成长护航”系列活动之一。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教育系统的沟通合作,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切实开展好为期7个月的“法为成长护航”系列活动,更新普法理念,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坚持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有效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帮助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