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为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实效,常州市新北(高新)区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力争取得四个新的活动目标,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

一是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上狠下工夫,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上要有新体现。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坚定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良好的司法作风树立和保持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深刻认识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政治优势,坚持司法的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解决好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的根本问题,切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在增强司法能力上狠下工夫,在用正确的司法政绩观衡量工作上要有新措施。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部分法院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战略思维不够、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法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加强理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提高科学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团结同志、服务基层的能力,在制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上更加注重司法为民、维护稳定、案结事了、创新创优等方面的成效,努力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人人争先创优、个个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干部队伍。

三是在破解司法难题上狠下工夫,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总结司法工作经验上要有新成效。高度重视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执行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涉诉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司法工作经验,深化分析论证,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狠抓落实,努力加以解决。

四是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上狠下工夫,在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总体目标指导司法规范化建设上要有新突破。正确认识当前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正确估量推进司法改革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规范司法行为机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