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  为了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句容法院日前在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设立8名廉政监察员,制定廉政监察员的职责和主要工作操作流程。廉政监察员接受所在部门和本院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除廉政教育、检查监督、提醒诫勉、指导咨询等日常工作之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院监察部门报告,监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集廉政监察员协助或者参与对违纪案件的初核、调查、审理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在审判执行部门考察干部时应当听取所在部门廉政监察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