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收贿赂 新娘失足法不容
作者:张留兵 王建华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841
本网苏州讯:经受不住老乡的金钱诱惑为其谋取利益,原本打算回家结婚的公司采购管理师曾优优被一封举报邮件打破了美梦。
2007年年底,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湖南人曾优优应聘到苏州一家大型电子企业做统购课管理师。由于负责采购使她有机会接触到配套供应商,其中有一家供应商的老板娘恰好是她的老乡。为了保证自己公司的订单,老乡经常请曾优优吃饭,还主动提出只要曾优优能保证其公司的订单数量就每个月给曾优优1500元。而曾优优每个月的工资才1400元,经受不住诱惑的曾优优在下单子的时候就优先考虑老乡的公司。而老乡总是在受到订单后如期兑现承诺。2008年年底,曾优优打算回老家结婚,可没想到就在她准备回家之前,公司主管受到了一封针对她的举报邮件,公司经过核实后报了案。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优优系非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计人民币17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