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家政服务引发的人损纠纷
作者:史友兴 木易 发布时间:2009-03-16 浏览次数:859
2008年10月,身患中风的76岁老太何某与本市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保姆业务承揽协议,后家政公司派遣了一保姆住家照顾何老太的生活起居。11月中旬的一天,保姆在搀扶老太行走时,因疏忽致老太跌倒骨折。由此,双方发生矛盾,何老太便将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
镇江京口法院案件承办人处理该纠纷的过程中,多次集中或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宣传工作,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明,从情理角度进行交流,在争取了双方的信任后,有针对性的将焦点集中,将分歧缩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在场双方当事人及数十名亲友均表示十分满意。
当前,涉及家政服务业的各类纠纷越来越突出,引起了法学界、司法界的关注。京口法院将就此专题进一步展开调研,以便未雨绸缪,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