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携手政府协调 八旬老人安享晚年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911
本网讯:新年伊始,常州天宁法院行政庭按照院党组的部署积极投身2009年“案结事了”年活动,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法院与天宁区房产管理局、茶山街道携手召集数十名当事人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庭前协商。经过三次协商以及一次上门走访,八旬夫妇的晚年居住问题得到妥善安置和切实保障。白发苍苍的老人,感激法院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撤回了行政诉状。
原告吴某某夫妇均已八十七岁高龄,生有三子二女。老夫妇长期与小儿子共同居住生活,也因为琐事与小儿子产生家庭矛盾,最近几年发展到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骂。老人认为小儿子的房产中有两间是自己建造的,不应登记在小儿子名下,遂起诉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颁发给小儿子的房产证。行政庭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分析案情考虑到老人长期和小儿子居住,如果简单下判,无论哪一方输赢,判决的结果均容易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而八旬老人作为弱势群体势必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甚至有家难回。经过汇报庭长后,行政庭积极发挥诉调对接工作的优势,主动联系区、街道两级政府,承办人并赶到现场查看提出可行性建议,共商协商方案。行政庭连续三次邀请区房管局、当地村干部以及老人的另外四个子女参加协商,足足用三个下午的时间,对争议的焦点两位80多岁老人的居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反复修改调整。小儿子夫妇共有三幢房屋,现在和老人合住第二幢。经过承办人的耐心劝说,老人同意换房居住到第三幢,通过对小儿子的批评,其也承诺今后善待老人如遇到拆迁负责老人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