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合议庭”为民工维权显实效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11 浏览次数:510
本网南京讯:一大早,几位民工代表走进下关法院,给该院“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合议庭”送来了一面鲜艳的锦旗,感谢合议庭的法官快审、快结、免担保,在短短一周时间内为他们追回了全部工资款。
刘辉中、刘广文等16人都是从苏北老家来宁谋生的农民,在江宁铜山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铜山二建)打工。工程竣工,公司以拿不到工程款为由,拖欠工资迟迟未付。因听说下关法院有“民工合议庭”,且工程发包方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桥工段(以下简称桥工段)亦属下关区,民工们委托刘辉中向下关法院起诉,要求桥工段和铜山二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总计5万多元。 立案当天,合议庭立即着手分析了案情,并与桥工段、铜山二建取得了联系。在得知桥工段已将工程款汇出后,合议庭果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在免除原告提供担保义务的情形下,第一时间赶赴江宁铜山被告单位的开户行,将尚未进账的工程款予以冻结。在得知帐户被冻结后,铜山二建于次日主动派人到下关法院处理,合议庭对该公司无故拖欠劳动报酬的错误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经合议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就付款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在不到一周时间里,16名民工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部分已经回到老家的民工又高高兴兴地赶了回来,执意要亲手将表达感激的锦旗送到法官的手中。拿着法院转交的工资,刘广文开心地对同伴说:“以后到南京来打工不怕工资拿不到,因为下关法院有个民工维权庭”。
下关区地处长江之滨,辖区内常年居住的外来人口达13万人,占总人口的35%以上。尽管生活在城市,但外来务工人员受到的却是差别对待,同工不同酬、工资拖欠、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为进一步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下关法院于2007年4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合议庭”,以减免诉讼费、申请保全免财产担保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十项新举措,对外来务工人员相关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作出了特别规定。短短8个月时间,该合议庭已审结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567件,诉讼标的额500余万元。其中,430万元在诉讼期间全部赔付到位,占案款总额的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