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命名23个“廉洁司法示范庭”
作者:宋华俊 陈益 发布时间:2012-04-01 浏览次数:526
近日,苏州中院下发文件,对全市法院2008年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以来的23个部门、法庭为全市“廉洁司法示范庭”。这是该院积极深化公正廉洁司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介绍,全市“廉洁司法示范庭”的评选标准涉及到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作风效能等多个方面。此次评选“新人”的同时,还对2008年命名的13个示范庭进行了复查,其中5个部门(人民法庭)因不符合标准而被取消称号或申报资格。
近年来,苏州中院将创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载体,制定工作意见,出台制度规定,严格责任落实。目前,苏州两级法院已有8个业务部门(人民法庭)被江苏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