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双十”活动促“三保”
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09-03-04 浏览次数:494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东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部署,迅速出台了《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制定落实了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十项措施,并主动向社会公众作出为民十项承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该院通过实行案件首问负责、立案“一条龙”便民服务、审务公开、诉调对接机制、对困难群体加强司法保护、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法律援助、主动接受监督、对重点案件、重点信访实行回访等十项承诺,表达了围绕中心工作,依法服务大局,保障企业发展的决心,同时让社会公众充分监督本院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该院还积极采取了稳妥处理涉企案件、依法遏制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司法便民、司法救助、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重大案件报告、完善立、审、执部门统一协调、推进“诉调对接”、强化执行工作、强化涉诉信访等十项措施,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消极影响,以主动的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的平稳增长,以有效的办法落实党委政府的宏观调控。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在审理涉企案件时灵活采取“输氧造血”等方法,尽力促成合同履行,妥善化解矛盾;坚持“活保全,活查封”,慎用诉讼强制措施,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引入破产司法重整盘活企业,力促企业不倒;高度关注和服务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竞争力不断上新水平;建立集中诉讼和审判协调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统一执法尺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事关民生的群体性纠纷和涉法上访问题,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引导各类纠纷沿着司法轨道有序运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