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富家女为讨男友欢心 以色“借”钱犯抢劫罪受刑
作者:周玉萍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09-03-03 浏览次数:1111
本网无锡讯:17岁女孩乐乐为讨男友欢心,假扮富家女与其交往,暗地里又以交友名义向其他男青年“借”钱,以缓解经济上的窘迫,到最后竟用安眠药实施抢劫。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乐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乐乐是甘肃人,自幼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和二个弟弟随祖父母生活。因家庭经济状况及学习成绩较差,小学毕业就辍学在家。2007年7月,乐乐随姑姑到江阴务工,并与姑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由于来自贫困的农村,乐乐生活一向俭朴,所挣工资大部分寄给老家。然而随着一场恋爱的到来,乐乐的心理出现了巨大的变化。2008年初,乐乐与同事文清开始恋爱,为了给男友好的印象,乐乐称自己是富家女,爸妈在甘肃做生意,爸爸是老板,母亲开奔驰,家人为了锻炼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才把她送到江阴的姑姑家。文清见乐乐可爱单纯,对她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两人很快如胶似漆,开始了同居生活。
半年后,乐乐和男友一起离开务工的企业,整日无所事事,随着两人的积蓄逐渐用完,乐乐开始担心自己编织的谎言会被男友揭穿,于是为了继续伪装富家女以讨好男友,乐乐暗地里以交友的名义与其他男青年发生关系,并向他们伸手“借”钱。而当乐乐每次拿回一二百元钱时,都会以“家人担心乱花钱,每次只给一二百”为由搪塞男友。
2008年10月初,乐乐结识了同在江阴务工,年近40的安徽籍男子高波,并时常留宿在高波的租住地。通过短暂接触,乐乐知道高波身上有8000元积蓄,于是她决定找机会将那笔钱占为己有。
该案被提起公诉后,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除了被告人乐乐的男友不知乐乐的真实身份,其他朋友也都一直被蒙在鼓里。而承办法官在与被告人交流时发现,被告人不但善于掩盖自己的身世,而且完全没有少女的羞耻心,从小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在人格上有极大的缺陷。为了帮助乐乐能有一个正常的心态面对生活,甚至面对法律制裁,承办法官特地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测评及矫正。法院宣判后,被告人乐乐也表示自己会好好接受改造,将来重新面对生活,重新做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