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法院近日受理一起劣质狗粮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2-20 浏览次数:1039
本网南京讯:去年底,有媒体报道,不少宠物狗在食用一种叫做“优格”的狗粮后,肝脏出现严重问题,有的甚至死亡。近日,玄武法院受理了一起由此引发的宠物店向销售商、生产商索赔的产品质量赔偿纠纷案。
原告南京罗维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诉称:其开办有一所沫沫宠物店,被告南京考思特宠物用品经营部自2008年7月起向沫沫宠物店提供狗粮,其中包括被告南京耐吉斯宠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格幼羊”牌狗粮。后宠物店里24只泰迪宠物狗吃了“优格幼羊”牌狗粮,均出现不良症状,被陆续送至宠物医院治疗。经临床检查,应为食用“优格”牌狗粮中毒。此后,原告多次与两被告协商,但两被告始终未予明确答复,而宠物店则名誉每况愈下,生意惨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21500元、死亡23只宠物狗的经济损失67300元、营业损失20000元及狗粮损失30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