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9210清晨6时许,南通崇川区法院在市体育公园强制执行一起场地迁让纠纷。崇川法院9名执行法官经4小时现场清理,将体育公园地下展馆南侧地下停车场近一千平米场地腾空并移交给该物业的管理者??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0511月,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经过招投标将本市青年中路体育公园地下展馆对外出租。20066月,为扶持承租人经营发展,管理处将地下展馆南侧地下约960平方米场地临时免费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此区域开设了跆拳道馆和茶座。体育公园一带风景秀丽,周边休闲配套措施完善,建成后成为市民余暇时休闲娱乐的的好去处,人气渐旺,尤其是晚间,体育公园内游人如织。但由于车位紧张,不少前来游玩的市民只能将自驾车停泊在公园内亲水平台上,既影响了景区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鉴于此,管理处决定收回免费借出的区域,恢复其停车效用以缓解公园内停车难。管理处的要求遭到承租人拒绝,遂提起诉讼。崇川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管理处的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迁出该场地,但承租人未能自觉履行该判决。

20085月,应濠河风景管理处的申请,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法官发现跆拳道馆经营期间有数百名学员已经交纳学费。此时如果轻率执行,势必会使数百名跆拳道学员的利益造成影响。为尽可能避免处理纠纷过程中生成更多的纠纷,崇川法院暂缓采取执行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在合理期限内妥善善后,维护好广大学员的利益并主动迁出。2009年春节过后,大部分学员学期届满,此时承租人仍拒绝迁出。此时,崇川法院认为强制执行时机已经成熟,210清晨,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勇、副局长周礼、执行长陆栋梁等亲自带队,采取果断措施将案涉场地清空并交与申请执行人濠河风景管理处。

南通崇川法院院长陈勇介绍说,濠河风景区是南通的亮丽名片,也是所有南通市民的公共花园,人民法院应当自觉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和保障好濠河风景区的管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