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22在丹阳市“四个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丹阳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服务环境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丹阳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为指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促进和谐、公众认同”的司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全院各项工作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更加注重树立司法权威,更加注重提高司法效率,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6237件,执结案件203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619.54万元,赴外地诉讼保全162次,保全金额5800余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