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兴桥人民法庭“绿色通道”为返乡民工化纠纷
作者:孙海雷 崇海燕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446
本网盐城讯:今年春节期间,江苏省射阳县法院兴桥人民法庭针对返乡民工纠纷案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当场兑现。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及时进行普通程序审理,规定在20日内审结,为返乡民工提供司法保障,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周某与黄某夫妻感情不和各自在外打工,今年春节返乡的周某要求离婚,黄某也同意离婚,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有分歧,诉讼到法庭要求解决。节后兴桥法庭上班第一天及时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婚姻自愿离异,婚生小孩随周某生活,黄某从2009年1月起小孩至十八周岁止,每年贴补小孩抚养费10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履行完毕。家庭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