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春节期间,江苏省射阳县法院兴桥人民法庭针对返乡民工纠纷案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当场兑现。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及时进行普通程序审理,规定在20日内审结,为返乡民工提供司法保障,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113,返乡民工王某到法庭起诉徐某拖欠工资款纠纷。法庭了解到王某受雇用在徐某承包的工程工地上做木工,经结算徐某欠王某2000元工资款,王某多讨要,徐某搪塞拖延不给付。当即适用简易程序,因徐某还在外地,承办法官通过徐某的妻子及时与徐某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后在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下,124返乡的徐某到法庭支付了拖欠王某2000元工资款,王某在大年三十高高兴兴地领回了欠薪。

周某与黄某夫妻感情不和各自在外打工,今年春节返乡的周某要求离婚,黄某也同意离婚,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有分歧,诉讼到法庭要求解决。节后兴桥法庭上班第一天及时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婚姻自愿离异,婚生小孩随周某生活,黄某从20091月起小孩至十八周岁止,每年贴补小孩抚养费1000元,于每年1230日前履行完毕。家庭财产29英寸松下彩电一台、容声冰箱一台、布艺三人沙发一张,棉被四条、踏花被两条归周某所有;周某自愿贴补黄某人民币10000元,当场履行完毕。各人经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与清偿,双方余无纠葛。周某与黄某拿到调解书后对承办法官说:“没想到法庭及时解决纠纷,赶在正月初九外出打工了,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