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给镇江京口法院工作人员设定“高压线”
作者:史友兴 陈香 发布时间:2009-02-04 浏览次数:697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元月8日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成为治理司法腐败的一剂“猛药”,对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具有重要意义。“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为加大监督力度,该院及时将“五个严禁”相关规定的文件转发在法院内网上,并制作成小卡片让每个干警随身携带,时时警醒自己对照执行。同时,该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定期检查各部门“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并听取部门负责人的汇报。
镇江京口法院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该院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决定由院监察室专门受理举报投诉,并对外设立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0511-85319311,举报电子邮箱:jkfyjb@126.com,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投诉举报。
镇江京口法院领导明确提出,对群众署名举报的违反“五个严禁”行为,法院将做到有一件核一件,件件有回音;凡有违规者,一定严肃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