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一心为民服务社会特殊诉讼群体
作者:周玉美 发布时间:2009-02-03 浏览次数:836
本网淮安讯:淮安清河法院为社会弱势群体开辟司法绿色通道,将社会弱势群体列为“特殊诉讼群体”,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服务社会特殊诉讼群体。
一是实施司法救济举措。对符合特殊诉讼群体条件的,实行诉讼费缓、减、免。
二是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在立案庭的墙上列出特殊诉讼群体的范围、对象。经立案庭审查后,确定是否符合特殊诉讼群体,凡符合的,优先予以立案。
三是推行巡回办案。对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根据案情的需要,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病人家中开庭审理。尤其是对“三养”案件,法官更是要到现场开庭。
四是案件审理提速。凡涉及特殊诉讼群体案件的审理,在法定审理期限内缩短审限,规定一般案件在十五内审结,复杂案件审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是案件执行提速。凡涉及“特殊诉讼群体”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将执限列入干警业绩考核档案,到年终根据执行期限确定干警的考核等级;并实行执行110制度,执行干警只要接到当事人举报便迅即出动。并规定,“三养”案件不得中止执行,需穷尽一切措施,保证标的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