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加强节日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08-12-22 浏览次数:622
本网镇江讯: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丹阳市人民法院为加强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专题教育的形式,对节日期间廉政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庭室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厉行节约的重要意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教育干警牢要固树立廉政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
该院要求各庭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分析,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查找本庭室在廉政建设的认识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整改。纪检组、监察室对全院各项廉政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该院还重申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下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收受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凡是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参与赌博的,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