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五个倡导”克服队伍建设中的“五个不适应”
作者:吕超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次数:619
本网徐州讯:该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认真审视自身工作,认真查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队伍建设中“五个不适应”,采取五项措施力求建设一支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是力戒政治敏感度不高,倡导加强理论学习。为提高干警的政治敏感性,我院要求全体警必须努力克服对国家的政治形势漠不关心,就事论事,不注意事物的复杂联系的现象,把自己置身于中国这一特定的政治环境中,学会用政治的眼光看问题,不断强化政治敏感性,增强政治思维和政治智慧,学会权衡利弊,趋利避害,避免对大局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作用。在办案中,要以法律为尺度,兼顾公理、社情、民意和公序良俗,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最佳境界。
二是改变落后的司法理念,倡导思想观念再提升。 针对实践中部分干警存在不顾大局,就案办案、法官释明不充分,造成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受损,案结而事未了、硬性调解的现象仍然存在的状况。该院要求干警摒弃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和影响,用现代的思维分析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坚持和谐司法、民本司法、能动司法,调节和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缓冲社会矛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提升。
三是扭转精神状态不佳戒除“三气”,倡导“三气”。为戒除部分干警茫然暮气、浑然惰气、歪风邪气的工作状态。我院在活动中不断倡导全体干警树立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敢于负责,勇挑重担,明辨是非,立场坚定,胸怀正义,勇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建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四是克服作风不实的问题,倡导四种作风。通过自查自纠纷发现部分干警不珍惜审判岗位和法官形象,不能艰苦奋斗,在消费上盲目攀比,追求表面虚荣、工作作风拖拉,不细致,不严谨,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我院要求加强四种作风建设,即“艰苦奋斗的作风,勤政高效的作风,严谨细致的作风,创新务实的作风”,力行勤俭节约,倡导爱岗敬业,工作严格要求,关于创新发展。
五是解决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倡导提高五种能力。为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调解能力不强,说理能力和处置突出事件的能力。要求全院干警在审判实践中艰苦磨练,把这五种能力集于一身,既善于裁判,又善于调解;既善于办案,又善于做群众工作;既善于处理日常工作,又善于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