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畅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征求行政机关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与配合,铜山法院立足构建行政与司法互动机制,让行政为司法消化矛盾,让司法为行政提供法律支持,从今年7月份开始建立与行政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共创社会和谐。进半年来,双方共同致力于构建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共创“官”“民”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1-11月份,该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4件,经协调促成当事人以和解撤诉的方式结案的占50.1%

该院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对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告知,让行政机关清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之处,对行政相对人的误解问题,要做好法律释明与说服教育工作,找准矛盾症结点,对症下“药”;根据不同案情,寻找协调的切入点,通过辩理析法、寓教于审的方法把握时机、缓和矛盾,增进理解,将协调贯穿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在协调过程中,找准法律依据点,坚持依法协调,把协调工作限定在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补偿行为、行政不作为等法律不禁止协调的案件中。

通过沟通交流,行政机关着重转变了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理念,本着积极化解矛盾的宗旨,更加注重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积极与法院沟通,邀请法院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尽量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半年来,共有3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大缓解“民告官,难见官”的现象,与法院共同担负起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建设“法治铜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