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月”专项活动成效明显
作者:董正远 黄葳 发布时间:2008-12-15 浏览次数: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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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活动中,大丰法院刑庭、行政庭、刘庄法庭、西团法庭、南阳法庭、三龙法庭先后组织实施,共邀请人大代表66人参加旁听评议,组织旁听评议的案件中,刑事案件1件、民商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1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件当庭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活动期间,各审判业务庭的分管院长、分管人大代表联络的院长以及各审判庭的全体人员都全程陪同、参加,沙长河院长亲自参加了其中2件案件的旁听。每个案件庭审结束后,都及时组织人大代座谈,由承办法官详细介绍案情、法律规定等,再由代表对庭审进行评议;同时,各庭主要负责人利用此次机会向代表们汇报近年来的职能工作情况,请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对大丰法院有关审判业务庭组织的庭审活动、法官工作作风、办案的社会效果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是:推广普通话普及电脑记录,提高庭审效率;法庭要增设人民调解窗口,推进大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等等。
大丰法院组织开展的本次专项活动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针对性。把代表关注案件、涉农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为组织代表旁听评议的重点案件;与此同时,兼顾代表的职业特点、工作性质等,有针对性地选择代表参加活动,让代表看得懂法院工作,又提得出有价值的建议。二是有序性。院办公室及时向市人大人代委汇报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商榷安排代表旁听的事宜。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月”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任务计划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按照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职业、分布情况将所有代表划分成若干小组,确定每个部门的挂钩小组,分组挂钩、定向联络、各负其责。三是实效性。大丰法院慎重对待每一次联络活动,认真制订预案,并将活动计划及时告知参与代表,必要时提供相关材料,使代表初步了解情况,胸中有数。各部门开展联络活动时,同时注意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活动结束后,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讨论,深入排查,切实加以整改,并及时反馈,从而真正赢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