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所辖地区面积较大,很多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交通较为不便,由于当事人的文化水平有限,为将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切实落到实处,该院在总结近年来司法为民成功举措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制度,以便司法为民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成熟化,提供更优质的亲民服务。

一是在案件受理阶段实施“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制度。对因地处偏远、行动不便或患病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指导服务,立案的同时一并对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诉前就地指导,告知其应准备的诉讼材料、相关证据,对诉讼程序进行讲解说明,以便当事人及其家属能顺利进行后续的诉讼活动。

二是在案件审理阶段实施“预约开庭”制度。对因农忙或工作时间具有特殊性等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诉的当事人,法院允许其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选择开庭时间,缓解其农忙、工作等相关事宜与开庭之间的冲突,减少当事人的负担和诉累。

三是在案件审结后实施“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除在宣判后有疑问可以要求立即解答外,回去后发现问题的仍然可以到法庭找承办法官进行询问。承办法官必须就案件判决结果、理由、事实证据认定以及执行等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法律原理及精神,结合案情向当事人进行详细、集中答复,以消除当事人的心结,避免其因不懂相关规定或一时理解错误而情绪激动、拒不履行义务、盲目上访等情形的发生,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