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实行信访工作首访负责制效果好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595
本网盐城讯:近年,滨海法院实行信访工作首访负责制,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断增强,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减少,基本杜绝了缠访和越级上访现象。今年1?11月,该院信访案件仅10件,同比减少了51.5%,复访数为零,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91%,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责任,不断强化信访工作人员危机意识。该院强化责任意识,突出责任承担,对出现隐匿或遗失重要信件;私自外泄重要信访内容;未妥善解决好上访老户及其他案件,导致集访、越级上访、长期上访问题突出;对易激化或正在激化的信访案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的,扣发相关信访工作人员半年岗位目标责任奖,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严格程序,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克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问题,该院规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要求首次接待当事人来访的法官对信访处理全程跟踪、全程负责,不得再转交他人办理。对已按有关规定转交法院以外单位处理的问题,首次接待法官仍要作好解释工作,不得一推了之。对已转交本院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和信件,首次接待法官要随时进行督查督办,并负责向当事人答复。
三、强化监督,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针对性。该院大力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注意从中了解、收集、总结信访信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负责人随时对首访法官办理信访进行监督指导,做好判案析明,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并每月汇总,书面报告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根据反馈的信访信息,有重点地进行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