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落实审判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宝应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予以传达,并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通知要求。

一是强化学习。该院及时召开办公室、行政科、审管办、立案庭、各业务庭、局负责人、立案人员、网络维护人员参加的审判信息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通知精神,明确审判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做好审判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立案人员进行审判公开信息操作培训,对相关内容进行示范性操作和讲解,为“诉讼当事人个案查询系统”和“涉诉信访查询系统”的开通运行做好准备。

二是严格纠错。对照省高院《关于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案件信息进行自查并补正的通知》要求,由司法行政科提供技术指导,由审管办及各庭、局长负责监督督办,以承办人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以法律文书的补正为纠错重点,对以往案件特别是11月份审结的案件信息逐件自查补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信息输入的准确、及时。

三是规范操作。实行立案和审(执)阶段的“双告知”制度,确保当事人查询权利的实现: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案件信息查询网站及信息查询流程。立案人员进行立案操作时,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受理案件通知书上均注明查询网站网址,并准确填写查询密码;承办人在案件审理中也应告知当事人查询网站及密码,且对查询密码的告知和所(立)办案件信息输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负首要责任,切实将审判信息对外公开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监管。将审判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和案件信息输入情况纳入案件评查范围,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网通报到庭、到人。由办公室对案件查询网站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当事人反馈信息,便于法院及时纠错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立案人员或承办法官未按要求进行告知或信息出错的,严格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当事人信访等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