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利用巡回法庭积极开展下乡进村办案,及时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设立了基层巡回法庭。该院在全县14个乡镇设立了基层巡回法庭,对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送审判上门。二是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办案点。与交警队处理事故形成一条龙服务,使受害人不出交警队大门便可直接立案并进行保全工作。对于即发事故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受害权益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三是开展巡回上门服务。将审判工作从法庭转移到村舍、田间地头,并邀请乡干部、村民现场监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四是设立了人民调解室。该院先后与司法行政部门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聘任了各镇(区)调解中心的主任为“诉调对接信息联络员”,法院指派法庭庭长巡回办公,对涉及农村经济和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简化审理程序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使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

通过巡回办案,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