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死结”的法官 - 无锡市南长法院扬名法庭多元化调解纪实
作者:赵正辉 邓文瑶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851
本网无锡讯:“你热情的服务让我倍感温暖,祝愿好人一生平安。”一名徐州当事人在亲历了江苏省无锡市南长法院扬名法庭如沐春风般的调解手法,化解了与生意伙伴的矛盾纠纷,并使他们再度合作,感佩之下发给承办法官佘君红的一条手机短信。
今年四月,扬名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接案后,依照原告申请,承办人即与书记员于当日赴徐州诉讼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所有银行开户账号。被告公司闻讯后立即委派律师前来,称公司职工等着发工资,且公司目前效益不佳,好不容易申请到了一笔贷款正欲打入账户,要求法庭解冻账户。见律师言语神情异常焦急,承办法官在周末利用短信和电话的形式分头做工作,周一双方即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履行完毕,这起标的额1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解决。
据统计表明,扬名法庭2007年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共481件,调撤率达71.15%,2008年前三季度调解结案152件,撤诉216件,调撤率达到75.56%,在全市处于先进行列。
诉讼调解:善解千千结
东方经验在扬名法庭法官们的眼中,如珍似宝。案件立案后,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搜寻有助于调解的信息,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开庭时,灵活处理,善于运用各种方式调解;庭审后,帮助当事人细致分析,理清思路,提出各种可行方案寻求利益平衡。“单独交流、冷处理、亲友参与、宣泄,这些词儿看看简单,但都是我们办案常用的法宝啊。”扬名法庭王嘉惠庭长笑着说出了全庭法官们的心血凝结成的调解心得。多年来,扬名法庭在诉讼调解之路上披荆斩棘,摸索出了众多提高调解率的经验,开创了人人是能手,经验各不同的诉讼调解新格局。汶川特大地震后,法官将三件离婚案件安排在震后一周内开庭,在开庭前,与当事人共同回顾地震灾情,历数了在大灾中彰显大爱的那些感人事迹。随后,又向当事人抛出一个问题:如果你们遭遇地震有一方被深埋废墟,另一方是否愿意施以援手?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在场的当事人均毫不犹豫地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气氛开始缓和,曾经好斗的怨偶们友好地谈起分手事宜,心平气和地签下了调解协议,三起离婚案件最终全部协商解决。
委托调解:巧借他方力
今年3月,因某浴室地面湿滑,楼阿姨不慎跌倒,致使右肩骨受伤,浴室方面始终不肯出面解决。在求助派出所和315消费者协会无果后,身心俱疲的楼阿姨只得依靠诉讼,寻求最后的救济。承办人果断地将此案委托给金星街道司法服务所进行调解。在这里,双方很快便达成了协议,被告立即履行了给付义务。“还是法院好啊,不仅办事态度好,还很有效率。”金星街道司法服务所内,楼阿姨激动地说,在这里她终于结束了索赔的漫漫长路。
今年以来,南长法院积极实践委托调解的新模式,改变以往“孤军作战”的不利局面,借助基层社区的力量,集调解、普法、法律援助为一体,将民事纠纷进行分流,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实现了法院和基层组织在调处民事纠纷工作上的良性对接,用新的探索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同时,创新性地采取“六把关”:把好案件选择关、把好征求意见关、把好移送材料关、把好调解指导关、把好调解监督关,全面规范这一新生模式,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保障委托调解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前三季度,扬名法庭共委托调解案件5件,调解成功4件,成功率达到80%。委托调解实施过程中,起到了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深刻影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诉调对接:再出组合拳
扬名法庭的法官们清醒地意识到:要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仅靠单一的调解方式绝对不可取,必须推出“组合拳”!诉调对接的有效落实,可以在诉讼调解和委托调解的基础上,三力合一,全面扩大调解网络覆盖面。
“这项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什么时候对接,怎么对接,都还在探索之中啊。”一名人民调解员坦诚地说。然而扬名法庭的法官擅长的就是出妙招。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与合作,法庭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使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相对接,建立了特殊的庭前调解制度;若当事人未在诉前调解中达成一致,案件则迅速转入正常的诉讼程序,法庭以邀请诉前调解人员旁听的形式,巧妙地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对接;即便双方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法庭仍将调解工作延伸至判后,将判后答疑与人民调解相对接,使当事人“胜败皆服”。
“他们那么平静地离开,真的很难想象曾经的剑拔弩张。”“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扬名法庭副庭长张国元在依靠诉调对接办结一起案件时发出这样的感慨。“这是第三次了,如果还判不离,我就去跳楼了!”这是原告吴某起诉离婚时留给法院的一句话。被告汤某在拿到应诉材料时扬言:若判决离婚,我就立刻跳楼。在慎重考虑后,张法官启动了诉调对接程序。
人民调解员对汤某进行了针对性的劝导,庭审中街道书记更是提出,愿意帮助失业的汤某再就业,经过法院、街道的共同努力,汤某最终答应与吴某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受婚姻不幸困扰多年的吴某终于得到了解脱,而汤某更是认识到:无赖要挟并不能挽救婚姻,更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和平分手的同时,双方也接受了一场特殊的法律知识熏陶。
今年6月,无锡中院褚红军院长在扬名法庭调研时指出:“扬名法庭根据自己的特点,创新适合自己的工作机制、方法值得总结和推广,这种创新机制不但将纠纷解决功能和普法功能融为一体,也将法庭、社区、群众的密切联系与纠纷解决融为一体,使得法庭在司法实践的同时,也宣传了法律、法官,实现了和谐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