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基层法庭一直受两大问题困扰:一是案多人少,案件办不过来;二是吃力不讨好,案件判决以后,上访多、执行难。通过调查,他们发现农村民事诉讼案件大多为熟人之间纠纷,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占了大多数。鉴于此,该院在基层法庭尝试建立协助调解员制度,希望借助社会力量,将纠纷化解在审判前和审判中。

女方患病与丈夫离婚后,以受胁迫为由诉诸法院,申请离婚协议无效,并重新分割财产。日前,邳州法院议堂法庭运用“办案联动机制”,在镇妇联、司法所及当地村委多家“老娘舅”的配合下,将这起审理难度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圆满办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于19991128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2004年起,李某患病,后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791,双方至邳州市民政局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事后,李某以自己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受胁迫为由向邳州法院议堂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自愿离婚协议无效,重新分割财产。因双方有诸多积怨,李某离婚后未分得房产,一直在娘家居住,导致双方矛盾十分突出,此案也成为一时难解的棘手案。

考虑到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法庭依法减免了相关诉讼费用,妇联及村委也为女方办理了低保手续。针对女方的求职意向,镇妇联主动为其安排工作机会。而镇司法所也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处纠纷的优势,多次上门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多方参与下,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可以进行协商。最终经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由刘某一次性给付李某5万元。

这种纠纷化解方式有了讲情懂法的“老娘舅”的参与,让家庭成员、社区邻里间的关系得到维护,不必像对簿公堂那样剑拔弩张。今年以来,邳州法院议堂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16件,其中调解、撤诉311件,调解撤诉率达74.4%,出现了过去是“一场官司十年仇”,通过调解,现在是“握手一笑泯恩仇” 的可喜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