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行政诉讼经常出现原告“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诉讼的功能效应,也不利于官民和谐。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正是针对这一情况提出的,近日睢宁法院在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和该县近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积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成效显著。

一是该院行政庭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及时向县政府及县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行政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在实际工作中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发送行政首长出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