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加强司法救助切实关注民生
作者:吴谷翔 发布时间:2008-10-15 浏览次数:973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法院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一是提高认识。全院干警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权,审执人员自觉做到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确保每个当事人的诉权都能得到平等地行使,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公正地保护。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诉讼指南、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以及经济困难无法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及时了解司法救助的内容,引导他们及时运用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实现合法利益。
三是建立制度。为实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广德法院制定了《洪泽县人民法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开展便民活动的实施意见》、《审务十公开》等制度,并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建立贫困群体司法救助的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以高效司法让困难群体及时获得司法救助,确保了司法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四是贯彻落实。洪泽法院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规定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审批时间一般限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并适当放宽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对持有残疾证、下岗证、重大伤残医院诊断病历或正接受法律援助证明的当事人,不需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即给予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