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为切实保障法院司法安全,杜绝案件当事人在法院采取极端手段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卷宗档案材料、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内部安全保卫和司法宣传等工作不出问题,近年来,灌云法院在全面健全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几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危害司法安全的恶性事件。

一、强化涉密资料管理,认真构筑安全第一防线。一是加强对审判部门案件卷宗、各类评议笔录以及案件中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资料的管理,要求案件承办人员提高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工作的思想防线,做到外出办案过程中卷宗不离人,下班以后卷宗及时入柜上锁;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一方面积极落实省法院关于档案借阅有关规定,明确纪检、检察、公安部门借阅卷宗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借阅范围只限档案正卷且只能复印调档;另一方面,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严格归档入库手续,对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坚决退回,对已归档文件材料以及各类诉讼卷宗,按照相应的业务规范要求,认真整理、编号、装盒、上架,杜绝积存零散现象;三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设立专门机要室,配备电脑、电话和文件橱,对已接收的机要文件,由专职机要人员打印办文单交一把手院长阅文后按要求办理并存档。

二、强化网络信息管理,逐步完善网络防护屏障。一方面规范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系统管理人员,负责系统安全保护、信息保密与用户权限管理工作,各部门的内勤人员负责计算机终端设备使用中的信息保密。系统内所有有权限使用人员均按系统管理员指定的角色、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访问,严禁使用他人用户名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私自对系统文件、系统参数进行修改。对需要上传的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局域网信息审批表》,由办公室负责文字审查,庭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表和上传信息文字稿及时报办公室存档备案;另一方面修订完善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对网络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处理、传输和检索中涉及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秘密作出系统规定,杜绝非法院工作人员和本院非计算机系统专业工作人员未经同意进入计算机中心机房、网络管理中心和网络子设备间,严禁在互联网电脑上储存、打印涉密信息,严禁擅自安装、使用来自法院系统外的计算机软件,认真设置电脑开机口令、屏幕保护程序口令和资源共享访问口令。

三、强化治安保卫管理,全面保障法院内部安全。一是在审判区、办公区分别安排2名辅警负责白天的门卫值班以及院内的安全保卫,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访客经接待人同意后安排至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杜绝了无理取闹当事人进院胡闹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法警值班、执勤管理,每天安排1名法警负责夜间院内治安保卫工作,有效避免了盗、火、电等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强化对法警开庭、押解等工作管理,确保开庭不发生抢人、打架滋事等情形,押解不出现脱逃或其他事故;三是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管理工作,所有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全部参与轮值,有效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司法宣传管理,积极应对负面新闻报道。针对近年来部分不负责任媒体未经查清事实真相就对法院某些工作进行负面报道往往产生不良影响的实际情况,该院一方面深入分析新闻舆论形势,明确司法宣传工作重点,重申新闻纪律,认真抓好正面宣传,每年在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上报道法院工作和典型案例300余篇。另一方面,积极做好负面新闻报道的应对工作,坚持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全力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稳定。仅2008年以来就妥善接待并处置2起可能引起不实新闻报道事件,其中一起还涉及江苏卫视一知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