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339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保障和谐、服务民生”的司法理念,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并着力采取多项措施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极大地推动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
一是确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思路。明确行政审判服务大局、保障和谐、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宽工作渠道,大胆受案、慎重办案,把握服务与制约、支持与监督的关系,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优化内部司法环境,着力提高行政审判业务素质。首先从认识上抓起,通过强调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使其在全院干警心目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其次不断加大各方面的投入,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吸引优秀审判人员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充实行政审判队伍;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业务素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
三是狠抓内部管理,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实行审限预警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对群体性、涉访性诉讼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逐级上报制度,做到从合议庭到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层层把关,稳妥处理。
四是不断强化行政协调机制,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通过加强庭前证据交换中的协调、庭审过程中的协调、庭审后宣判前的协调,力促原、被告握手言和。他们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主动向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争取支持,为行政审判顺利开展构筑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是不断强化法制宣传,着力增强群众和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在行政法制宣传中,注重有效和及时传递行政法规的精神实质,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及时领会和掌握行政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深入到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判的延伸服务,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理解和配合意识;同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形式,通过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形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力促“官”民和谐。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改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在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之间架起沟通信任的桥梁
七是严格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不断加强诉讼过程中的释明、释法和引导工作,使当事人知晓其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既打得赢官司,也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