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钝化可能激化的涉诉案件,维护弱势群体,正确应对各类利益纠纷,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法庭结合工作经验,对突发事件强化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加全庭干警责任感,增强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加体察社情民意的能力。全庭干警提高警惕对当事人携带的可疑物品法警应依职权进行检查,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两便”原则,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三养”案件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及时送达,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就地审理,案结事了,对有教育意义的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面,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对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或涉及案发地家族利益矛盾可能引发群体集访的案件,不宜就地审判,应采取缓和方式进行冷处理,同时承办法官应掌握案件整个动态过程,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承办案件的法官应充分运用释明权,对有过激言行的当事人进行耐心、诚心的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禁止态度粗暴,禁止不当措辞来刺激当事人。

五、承办案件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中立、公正立场,办案中不制造法官与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形成法官与当事人一方亲疏印象,不产生当事人对法官的合理性怀疑,坚持秉公办案,严肃执法。

六、对已经发生的冲突及哄闹法庭的事件,应采取的步骤为:1、向领导及时报告;2、发生有恶性、暴性倾向的应及时报警;3、驻庭法警及全庭人员全部到位控制事态,隔离双方当事人,分别做疏导说服工作,全庭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4、对恶意干扰法庭秩序妨碍诉讼的违法行为及时做好相应材料,对极个别违法者依法处理。

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遇有当事人或人民群众来访首次接待人员不耍官腔、生硬推托,应问明情况,正确引导,实行“谁审判、谁主管”,“谁审理、谁稳控”,对应排查,上报而不上报,应稳控而失控的失职人员,按上级规定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