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酒驾 拘你没商量
作者:王加冠 杨帆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281
近日,盐城市响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酒驾案,两名当事人一个被拘役,一个被拘留。
检方指控,2012年2月9日下午1时许,在响水出差的于某酒后驾驶一辆京牌本田牌轿车,行驶至黄海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时,恰好与驾驶奔驰车的张某迎面相撞。巡逻至此的公安人员发现该事故的两名驾驶员均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经鉴定,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74mg/100mL,属醉酒驾车;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70mg/100ml,属饮酒驾驶。于是,公安民警将二人带至交警大队进行醒酒。
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于某则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法官提醒:饮酒后要时刻绷紧安全红线,勿要酒后驾车,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