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赵勇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990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建湖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深入该县神台社区,对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并移交该社区进行矫正的未成年犯张某进行考察帮教工作,法官们通过与其谈心,矫正了他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帮助树立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这是建湖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侧面。自去年以来,该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对社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在矫正工作中:
一是立足法律,有效组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未成年犯进行交接移送,同时,积极组织回访帮教,深入未成年犯居住地的社区、配合社区矫正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专人负责。专门指定院少年法庭几名法官为“社区矫正法官”,定点联系相应街(镇)社区,负责对矫正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回访考察和帮教工作。
三是因人而异、多措并举。运用多种方式,针对未成年犯实际,组织他们通过参观学习、听报告、参加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努力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是深入宣传,加强指导。多次组织专人到社区开展宣传指导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讲解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在社区矫正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参与协调,强化调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公检法机关联席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