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表彰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1029
2007年度,江苏法院系统根据省综治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努力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特殊预防功能;二是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一般预防功能;三是不断创新涉少案件审判方式,积极拓展预防工作渠道;四是积极推广“全面维权”工作机制,努力深化预防工作经纬度;五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一年来,全省法院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此次表彰便是对江苏法院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充分肯定。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祥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2007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该项工作的发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认识新时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首要环节,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要突出重点群体,创新和完善青少年工作手段;要突出难点问题,优化和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要突出以人为本,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三是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要注重加强各级预防组织建设;要发展壮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队伍;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
会上,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还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信息采集点工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