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教育干警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
作者:刘敏 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9-03 浏览次数:766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党员干警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工作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认清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增强责任感、光荣感,并进行思想交流、集体发言。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事业至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至上。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忠诚党的事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担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维护人民利益是司法人民性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题中之意和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中国特色和本质特征,丰富和发展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内涵,既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理论的深化,也给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鲜明的要求。特别是党员干警要深刻领会并在法院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坚持人民司法的正确方向、开辟司法工作新局面、发展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司法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