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加强人大交转办案件的督办流程,实现人大交转办与法院督办的无缝对接。该院今年以来的15件人大交转办案件,均做到了及时交办、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事先介入。该院由党组成员领队,各业务庭按照案件性质派员参与,定期到人大收集了解信息,以便将工作做在前头。发现信访苗头,院领导亲自耐心解释说服,使部分确属自身原因而导致败诉的当事人息访息诉。通过面对面接待信访,能直接了解到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更容易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了解群众的需求,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二是归口管理。凡人大交转办案件,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督查管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规定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承办人各自的责任范围。责令责任单位围绕处理措施和整改要求开展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院还将办理人大交转办案件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畴,规定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督办案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对消极对待督查案件的,责令责任人在党组会议或全院大会上进行检讨;对督查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细化流程。结合审判工作规律,该院将人大交转办案件处理流程分解为审查建议、院长督办、回复等阶段。第一步办公室接到人大交转办案件后,通过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后提出拟办意见。第二步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院长签批,以《院长交办事项通知》形式交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第三步自承办人签收之日起,案件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办理结果,或作出不能办理的原因说明,最后由办公室统一向人大常委会回复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