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针对女性案件特点,采取五个优先,切实维护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优先接待处理。对企业女职工追讨薪酬、社会综合保险金的来信来访,优先接待处理,尤其是对群体来访的,及时汇报院领导,必要时由院领导出面接待疏导,妥善化解信访纠纷。

二是优先立案。对企业女职工因劳动争议、工伤而起诉的案件,优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立案,快速移送审判和执行。

三是优先开庭。优先保证生活困难女性的案件先行开庭调解。

四是优先执行。对濒临倒闭,法定代表人外出躲债的欠薪案件,执行时更加注重女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优先考虑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或与政府部门沟通,先行解决职工工资问题,如该院今年718日执行的百余名职工诉某鞋业有限公司的欠薪案。

五是优先教育宣传。对涉女职工案件,尤其是情绪激动的女职工案件,先行安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育疏导,如定期安排资深女法官深入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结合《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